“个税APP”更新,租户抵扣个税不需填业主信息

2019-01-21 09:45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我说两句(加入讨论)

“你要是申报租房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
近期,伴随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租客在申报租金抵扣个税时,却导致业主要缴税一事,引发了广泛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最新一次更新之后,租客在填写个税抵扣申报时,不再强制录入业主的信息。
这也意味着,之前一直争议的租户填写业主讯息,导致业主反对并涨房租的争论可以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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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目前大部分是可以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一套年租金10万的房屋,税费要5000元。
而租户抵扣的个税,其实节省一个月也就100元左右。
近期,租客在申报租金抵扣个税,却导致业主要缴税一事,引发了广泛关注。
而此次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后,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自然人”时,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证号码变为“选填”状态;
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组织”时,出租单位名称也变为“选填”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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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此前南都记者就此事咨询12366纳税服务综合平台,工作人员就表示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之后会不会有还没有明确规定。提交这个信息,就是为了让房客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对房东没有影响。
同时要注意的是,房东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本来就需要缴纳税款。根据目前的政策,不会要求房东补征之前的税的。但是已经有出租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缴纳税的。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房东出租房从法律角度的确应该交税,但约定俗成的当下市场,交税比例非常低,不足全国市场的1%。这种情况下,制定政策的时候,应该避免给租户与业主预期。引导纳税应该是长期过程。
另外中国房地产税制中,重交易税费,轻持有税费,这也使得业主担忧租赁行为成本增加。
南都记者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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