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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出生证明启用
●全国推行无痛分娩试点
●土地承包法加强农民权益保护
●广州中考“指标到校”比例提高至50%
●缴(退)个税开具证明有变
●广东公共停车位不得出售
●广东台风预警取消热带气旋
●“五一”假期仅1天
●赴日签证再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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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红包“落袋”
伴随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免征额”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之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上有老、下有小、供房贷、攻读在职研究生,月入两万元减税或达70%。
创投企业合伙人税负只减不增
国家为创投企业再发减税“红包”,使其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
消费
微商、直播销售等监管有法可依
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扩大了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定义涵盖面,将微商、直播销售等纳入监管,明确其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刷单”“杀熟”等行为被禁止,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共享单车、订酒店等押金退还得到保障。
“海淘”单次交易限值增至5000元
“海淘族”迎来好消息。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此外,适用税收政策的商品清单也有所调整。近年来消费需求较旺盛的部分商品纳入清单,增加葡萄汽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
原产港澳进口货物全面“零关税”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口方面,我国对700余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包括新增对杂粕和部分药品生产原料(国内生产治疗癌症、罕见病、糖尿病、乙肝等药品亟需)实施零关税等。此外,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对原产于港澳的进口货物全面实施零关税。出口方面,对化肥、磷灰石、铁矿砂等94项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
增收
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
《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计划生育方面,《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
职工养老金有望再涨5%左右
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即将开启。据《经济 参考报》日前报道,除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于2019年迎来15连涨之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也有望继续上调。多位权威专家表示,就目前我国的政策取向和制度设计来看,养老金上涨幅度预计维持在5%左右。
降费
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此前“分征”情况下存在的一些企业不给员工交社保或不给员工全额交社保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变,有利于落实《社会保险法》对于欠缴社保费的罚则,规范市场主体的社保缴费行为。
企业不裁员可返50%失业保险费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此外,对于职工提升技能、失业青年见习、创业等也提供一系列利好。
广东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广东发布《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全省分三类地区实施阶段性下调政策:珠海、韶关、河源、东莞、中山、江门、清远市下调20%,广州、深圳、佛山、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云浮市下调30%,汕头、汕尾、茂名、潮州、揭阳市及省本级统筹区下调40%。新政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预计降低参保企业缴费成本约24亿元。
证照
海外中国公民护照政策放宽
海外中国公民护照政策2019年1月1日起进行大幅调整。今后,海外中国公民换领护照不再要求一定要在国外定居,这意味着,除法律法规明确不能颁发的情形,如旅游等短期出国的中国公民等,如遇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签证页即将用完等情形,均可换领新护照。同时,申请材料要求进一步放宽,未成年人办证也更便利;取证时间大幅缩短,最快只需一周左右。
电子证照标准助“一网通办”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联合发布的电子证照6项国家标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为每个电子证照赋予唯一“身份号码”,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让信息资源更共享、百姓办事更便捷。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号码调整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于2014年上线启用,号段资源1亿个,截至2018年12月累计签发9900余万张。现有号段资源使用完毕后,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号码编制规则将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前缀字母C保持不变,第二位改为顺序使用英文字母(I、O除外),第三位起仍为阿拉伯数字,总位数仍为9位。号码扩容后,证件的防伪特征、申领渠道等均不变。现行通行证可继续正常使用。
教育
广东本科高校省内多招千余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广东各高校在广东省实际使用的预留计划不得低于预留计划总数的50%,录取时未达到50%的剩余部分,须在省内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往年广东本科高校预留计划约2300个,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的调整,意味着省内本科高校在粤多招1000余人,更多本地考生有机会上本科。
广东全面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
《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2019年全面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机制,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机制。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残疾儿童生均拨款和补助标准应高于一般幼儿标准。同时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幼师培养力度;为每所幼儿园配备责任督学,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
法律
土壤污染防治法让百姓吃得放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让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法律提出,按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明确相应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新公务员法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个重大改变即删除了“非领导职务”,实行职务系列与职级系列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并重新设置了职级序列,不再设“副主任科员”。此外,明确了工作满三十年可申请提前退休,加班补助补休等得到保障。
医疗
广东三级医院看病“一码通用”
去一家医院看病,就要办一张诊疗卡,这让部分患者感到不便。对此,广东提出建设居民电子健康码。作为全省居民医疗健康服务的唯一标识,居民电子健康码未来可在全省任一医疗卫生机构预约挂号、就诊、检查、检验、取药、支付、信息查询,实现“一码通用”。2019年12月底前,广东所有三级公立医院、50%以上的二级公立医院将全面使用居民电子健康码。
生活
三大运营商手机号可异地销户
随着人员流动不断增加,用户对手机号异地销户业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中国工信部要求三大运营商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提供手机号异地销户服务。此前部分地区的运营商已逐步试点开设手机号异地销户业务。中国 移动、中国电信部分营业厅可以代用户申请办理异地销户;中国联通部分地区则采用手机营业厅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广州公积金可用于邻近6市买房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放宽了异地购房提取范围,提出缴存人及配偶在穗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邻近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也可提取公积金。同时,缴存人或其配偶在穗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住房,不能再提取。公积金新政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购车
珠三角逐步实施“国六”标准
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珠三角等区域不迟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广州预计从2019年3月1日起执行轻型汽车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届时只有符合国六标准的新车才能在穗销售,国五及以下标准二手车辆不能跨市转入广州。深圳日前宣布将此前原定实施时间推迟半年,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税率10%五类车辆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已实行约1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将废止。新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五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名单里不再包含新能源汽车。国务院对此表示:“由于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期至2020年底,属于阶段性政策,不宜在车辆购置税法中作出安排。”
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双证”取消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