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煲家系列漫画 □老唐
众议苑
麦嘈(时评人)
近日,有机构针对女性购房与婚恋话题发起了一项网络调查。数据显示,31.8%有房女性为独立购房,其中92.8%选择房产证不署伴侣名字,而男性房产独立署名的比例为64 .2%。女性对婚房的重视程度低于男性,在未婚群体中,8.9%男性坚持“买完房再结婚”,而女性的这一比例仅为3.6%。
拥有财产的情况是社会上两性平等状况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当然,在中国购房群体主要为城镇居民,因此这个调查主要反映的还是城市而非农村的两性拥有不动产的情况,从调查结果看,我认为里边透露出某些新的信息。首先是女性独立购房比例快速增加。根据某房地产中介的调查,2006年时我国女性独立购房的比例仅为10%,十多年时间增长了3倍。其次是绝大多数女性独立购房不署伴侣名字,一方面反映出女性通过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甚至是婚姻保障的购房心理(反过来,假如男性购房不署女方名字,大概会被质疑结婚没“诚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结婚房产由男方负责,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尚未有根本的改观。
奇怪的是,虽然如今社会上依然认为结婚应该由男家负责房产,但在是否应该“买完房再结婚”的问题上,女性比男性持肯定观点的人数要低得多(虽然在此问题上两性持肯定观点的人数都不超过10%)。这就呈现了一个颇为矛盾的现象,细想之下又颇能反映如今婚姻“市场”上女性心理的局面:要结婚,房子不是必须,同时呢,手中有房,心中不慌;既相信真爱,又不妨给自己留条后路。能做到这一点的女性,比起如今大多数的男性,可谓是人生赢家。
其实无论男女,购房的事情上无非两个问题,一是想不想买,二是买不买得起。女性独立购房的比例明显增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管因素。从客观条件来讲,实行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令如今不少城市一孩家庭都是女孩。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无论是父母为了给孩子一份保障也好,用买房的方式来对抗通胀、实现家庭资产的增值保值也好,在父母支持下家中独女买房,现在很普遍。
还有一个客观原因,跟婚姻法的变化有关。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共19条,其中5条都跟房子有关。更有两条涉及房屋产权问题,即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通俗地讲,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媳妇没有份儿。“婚房由男方负责”的旧传统,在新的司法解释下有了新的历史意味———意味着婚姻作为女性的经济保障的作用正在弱化,这都使得女性独立购房的比例比过去大大增加。
从主观上说,城市女性尤其是知识阶层女性、职场女性的收入越来越高,也让想买房的女性买得起房,而且是独立买,在这一点上,城市女性在经济上的崛起才是影响购房者性别比变化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既然婚姻不再为女性提供最主要的经济保障,那么反过来,女性也不必完全因为经济原因,进入不情愿的婚姻,或者困守在不如意的婚姻里,这就为社会上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女性提供了更大的婚姻和人生自主权。
连带地,女性独立购房者越来越多,也让“婚房由男方负责”的观念发生了动摇。根据网易房产的这份调查,90后男性对这一观念的认同度正在降低:80后男性得分为6.10,而90后男性得分降到5.52。唯有两性拥有房产的比例势均力敌,才能保障财产分配公平,让婚姻回归到真爱。如此,不必一定由哪一方来买房,对男性未尝不是一种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