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晚间,广东省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通知》显示,认定为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人才,享受佛山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在于,《通知》提出,在佛山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通知》显示,为提高《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人才住房保障措施的精准性、实效性,着力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房问题,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尤其是产业技能人才来佛山市安居乐业,培养产业人才大军,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佛山市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市政府同意,对完善人才住房政策进行补充通知。
今年9月9日发布的《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佛山市人才主要分成了四个类别:A卡为尖端人才,B卡为高级人才,C卡为中初级人才,T卡为特色人才。经测算,计划向佛山全市各类人才发出优粤佛山卡约95万张,其中:A卡约6百张、B卡约6万张、C卡约88万张、T卡约3千张。
11月28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文本(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提出适时调整现有房地产调控政策:优化限购、限贷政策等。
《征求意见稿》第33条提出,对现有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全面梳理,适时调整,消除社会稳定风险;优化限购、限贷政策,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建立人口流动、房价、地价、租金水平、交易面积等与土地供应、金融税收和住房保障等政策工具的联动机制,做好差异化调控政策储备和风险防范预案,既要防止由于供应不足或需求旺盛导致价格快速上涨,又要防止由于外部环境变化、预期逆转导致市场断崖式下挫,切实保障群众合理的自住和改善需求,保持地价、房价和市场预期的稳定。
同时,第34条明确,建立区域性住房发展协调机制,佛山做好承接广深等热点城市产业和人口转移。《征求意见稿》指出,为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需要,佛山将承接广深等热点城市产业和人口转移,因此,需要积极谋划和建立区域性房地产市场联动调控和协调发展机制,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促进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而在这之前,针对微博账号“邓浩志”发布的“佛山购房认广州社保”的消息,11月27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严正声明称,该微博发布的上述内容为虚假信息。
(一)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商品住房。
(二)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三)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