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代表们畅谈对制定出台外商投资法的理解认识,并对如何完善草案文本、进一步优化提升外商投资环境提出意见建议。大家纷纷对草案表示赞同,认为法律出台后必将释放出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的法治红利,将对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构成重大利好,要抓住法律通过实施的有利时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开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为积极吸引利用外资提供法治保障
“制定外商投资法意义重大。”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表示,通过制定外商投资法,更有力地向世界宣示了我国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向外国投资者充分证明了我国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黎霞说,制定外商投资法,既是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从统一外商投资法律规范的角度,需要制定统一的外商投资法;从形势变化的角度,制定外商投资法也是必然选择。同时,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外商投资法的制定水到渠成。
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委书记梁维东:为全省利用外资探索更多经验
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委书记梁维东认为,广东是全国外经贸大省、东莞是外经贸大市,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对东莞乃至全省都十分重要。改革开放以来,东莞不断深化外商管理体制改革,接下来,将以外商投资法出台为契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全国全省探索更多经验。
梁维东建议,外商投资法出台后,应尽快健全企业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就地转型升级;进一步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资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具体内容,并建立跨部门的统一企业诚信管理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远光投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蔡仲光: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优质资源
“一部新时代高质量的法律,将推动我国更开放,营商环境更优质,成为吸引全球外商投资的发展高地。”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远光投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蔡仲光表示,外商投资法明确了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加强对外商的保护、管理以及外商的法律责任等,推动国际贸易市场的蓬勃发展,为外商投资合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有利于稳定外商投资信心、激发外商投资积极性。”
蔡仲光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粤港澳大湾区是“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支撑区,将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外商投资法正式出台后,将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优质资源,对大湾区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和强大推动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云浮市委书记黄汉标:努力争创招商引资新优势
全国人大代表、云浮市委书记黄汉标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意志,以立法的形式回应外国投资者最关心最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宣示了“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的坚定决心,在法律层面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立起了“四梁八柱”,标志着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将在法治层面进行根本性变革,也为打造国际一流的外商投资环境提供了战略抓手。
“外商投资法还为广东改革开放再出发、全面推进大湾区建设带来了新机遇。”黄汉标表示,外商投资法以及配套法规政策的颁布实施,更加需要积极主动作为、更新思想观念,注重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外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供给等,努力争创招商引资新优势,打造各地招商引资的“邀请函”和“新名片”。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副会长樊庆峰:提升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副会长樊庆峰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注重对外商投资的促进与保护,对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审查制度等外商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国家出台外商投资法,进一步彰显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决心与信心!”樊庆峰说,此次出台外商投资法,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展示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与此同时,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回应了外商的合理诉求,同时也为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增添了新动力。
全国人大代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麦教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外商来粤投资
“外商投资法顺应了当前全面推进对外开放的迫切要求。”全国人大代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麦教猛说,制定外商投资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潮流的战略举措,必将对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挥重要作用。
在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新形势下,麦教猛认为,当前,新一轮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体系面临深刻变革,制定出台外商投资法,既彰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强决心,也凸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战略定力。接下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外商投资法颁布实施为新起点,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把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支持外商来粤投资兴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刘毅:发挥侨乡优势拓展招商引资引智
“江门将把实施外商投资法作为一次重大机遇,在建设大湾区的大背景、大平台上努力争取有更大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刘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江门充分发挥侨乡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外开放形成一定基础。外商投资法通过后,将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侨乡优势,把新法律的新能量传递到海外,确保外商投资法落实到位,不断拓展招商引资引智的空间。
如何提升外商投资的服务水平?刘毅透露,江门将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商事制度改革做得更加完善,大力向前推进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试点工作,继续在市县镇三级深入实施“暖企业、促投资”行动,使外商在江门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中石化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尹兆林:对标世界一流苦练发展内功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尹兆林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总结运用了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管理经验,是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创新。“例如,明确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强化了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让外国投资者吃下‘定心丸’。这不仅是外国投资者之所需,也是中国人民之所想。”
“现在巴斯夫、埃克森等多家世界知名炼化企业已经在广东布局。”尹兆林表示,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会有更多世界一流和先进外企进入,这也倒逼国内企业对标世界一流,苦练发展内功,深化改革创新,全力转型升级。“我们要把茂名石化做强、做优、做特、做深、做大,争作高质量发展表率。”
全国人大代表、富士康科技集团精密机械事业群技术经理杨飞飞:为大湾区引进外资提供法律支撑
“出台外商投资法十分必要,也非常及时。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全国人大代表、富士康科技集团精密机械事业群技术经理杨飞飞认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通过引进外资引进技术、人才,对外资推动经济发展的受益感受最深。“改革开放初期,大批外商带着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来到这里开工厂、办公司,40年来,广东的外商投资在全国占比一直居于领先地位,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土。”他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一方面让外商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有利于外商增强信心、扩大投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大湾区引进外资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杨飞飞建议,希望国家加大对包括境外企业在内的实地调研,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比如在外商投资准入方面,尽快出台制造业政策支持、行业资质取得等配套办法,以便更好服务企业需求,进一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境外企业在中国更好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惜伟:促进和扩大中外合资合作业务
“新时代呼唤着法治新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惜伟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面对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需要,早期制定的“外资三法”确实已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亟须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对外商投资法进行立法,对外商投资作出整体规范,符合以法治引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新要求,也向世界展示新时代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
吴惜伟表示,外商投资法也为包括中科炼化在内的诸多中资企业提供了更为明确的保护和规范指导,并对中外企业之间合作行为提供权益保护,进一步促进和扩大中外合资合作业务。他十分期待,在德国巴斯夫精细化工项目落户湛江后,将与中科炼化形成物料互供、公用公司互补、技术上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广东实体经济急需的大宗化工原材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