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旧改造再推五大实招 鼓励整体连片改造

2019-09-11 15:35  来源:  作者:妈网房产  我说两句(加入讨论)

至8月底,广东全省已完成改造42.58万亩,节约土地约18.88万亩,为国家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提供了“广东经验”。在此基础上,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19条针对性的改革措施,以五大实招助推高质量发展。

2009年以来,按照部省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部署,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三旧”改造工作。至2019年8月底,全省共实施改造73.59万亩,完成改造42.58万亩,投入改造资金1.48万亿元,节约土地约18.88万亩,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国家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提供了“广东经验”。

当前,广东省正处于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对土地资源保障的效率、结构和质量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资源持续缩减的形势下,必须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

本次《指导意见》聚焦当前各地反映的“三旧”改造入库门槛高、规划调整难、税费负担重、土地征拆难等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政府让利惠民力度,提出19条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切实维护权利人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力求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政策支撑、法治保障的“三旧”改造管理新格局。

降低改造成本

一是鉴于在一些改造项目中,改造主体承担了原来应由政府承担的补偿安置、土地平整等工作,改造后还要向政府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或物业,按照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允许在改造主体缴纳的地价款中扣除前期投入成本和公益贡献。二是在保障政府收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允许以建筑物分成或收取公益性用地等方式替代收缴土地价款。三是对创新创业载体根据土地权利受限情况实行差别化地价,降低其用地成本,支持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

优化利益分配

一是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在市县政府实行财政奖补的基础上,省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资金,实行土地增值税补助政策,切实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工改工”项目及公益性改造项目收益率低甚至没有收益的问题。二是降低改造项目税收负担。对经政府确认由市场主体承担拆迁工作的单一主体归宗改造项目,定性为政府征收(收回)房产、土地并出让行为,可享受同等税收待遇,进一步平衡“三旧”用地与新增用地的使用成本。

提速改造用地审批

一是优化建设用地规模调节机制,创新改造单元规划制度,适当放宽规划修改门槛,推动解决部分用地因不符合规划而无法实施改造的问题。二是优化标图建库审查要求,适当降低改造地块入库要求,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等公益性项目的支持力度,扩大“三旧”改造政策受惠面。三是简化用地报批手续,优化微改造项目涉及规划、用地、建设、消防、商事登记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四是推行区域评估制度,进一步缩减单个改造项目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节能、环境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等相关评估所需时间。

鼓励整体连片改造

一是允许通过政府补助、异地安置、容积率异地补偿等方式进行区域平衡,推动解决旧城镇、旧村庄改造项目拆迁成本高、利益难平衡的问题。二是允许通过搭配改造、混合改造、置换改造等多种方式,实现地块规则化和地块合并,促进改造成本与收益平衡。三是要求合理安排一定比例用地,用于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公益事业等公共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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